焦点报道:嘉化能源(600273):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中财网   2023-03-30 21:03:15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 210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名、注册会计师 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2年度立信共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3家)、专用设备制造业(53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医药制造业(46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4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0家)、通用设备业(28家)、汽车制造业(26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俊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万玲玲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增减幅度(%)
年度财务审计费175万元不超过210万元20.00%
内控审计费50万元不超过50万元0.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确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 210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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